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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立完善全市中小学教师荣誉体系,激励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德树人、敬业奉献,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教育,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日前制定并印发了《盐城市中小学教师荣誉制度(试行)》。
根据《盐城市中小学教师荣誉制度(试行)》,我市中小学教师荣誉体系分为综合类、德育类、教学类和管理类四个类别,均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及表扬。其中,综合类荣誉称号包括:盐城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盐城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盐城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盐城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盐城市模范教师、盐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类荣誉称号包括:盐城市师德标兵、盐城市优秀班主任;教学类荣誉称号包括:盐城市名教师、盐城市学科带头人、盐城市教学能手、盐城市教坛新秀、盐城市教学成果奖;管理类荣誉称号包括:盐城市名校长、盐城市优秀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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