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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网:河南三农民上访被判寻衅滋事罪 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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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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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17 19: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河南四名失地农民因上访于2018年8月被刑拘,其中一人在看守所身亡,三人被控敲诈勒索罪,后被追诉寻衅滋事罪。2019年10月21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决,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2020年1月9日,该案二审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今日,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法院维持原判。

      因上访被起诉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因冠心病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贺立军告诉新京报记者,2012年,他与贺立顺、贺立文兄弟三人的土地被村组长陈清平霸占,征地补偿款也被侵占,因土地纠纷开始上访反映情况。
      南召县检察院的起诉书称,2012年起,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与贺立顺(已死亡)等人因土地租赁、征地补偿等纠纷数次上访,2013年后,又以同村枣庄组组长陈清平倒卖耕地、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霸占贺家土地、强行收回责任田、侵占村组集体财产等七项事由多次到县相关职能部门、上级部门信访。
      2016年9月19日,城郊乡政府与贺家几人达成协议,并签署了“停访息诉书”。 家属提供的停访息诉书复印件显示,为了解决问题,乡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救助贺家12万元,县林业局一次性补偿贺家3万元退耕还林补贴,承诺给贺家相关人员办理低保,并将涉事坡地进行确权等。
      贺立军表示,协议签订后他们没有再去上访,但关于林权证和低保问题一直没有落实。2018年8月6日,贺立顺、贺立文、贺立军和贺立香(贺立军姐姐)四人前往纪委询问情况。当天中午,几人前往城郊派出所,询问举报村组长一事的进展。“到了不能走了,派出所的人说政府告我们敲诈勒索。”贺立军说。
      2018年8月7日,四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9月14日被南召县检察院批捕。
      四人被拘留后一个多月,2018年9月18日,65岁的贺立顺在南召县看守所身亡。2018年12月25日,除了贺立顺之外,南召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其他三人起诉。
      2019年8月15日,南召县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决定书指控,2014年5月26日下午,在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河南期间,被告人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等人到巡视组驻地郑州黄河迎宾馆门口,手持横幅,反映土地租赁及征地补偿纠纷一事,在非信访场所非正常上访,造成众多人员围观。2012年至2016年期间,为土地租赁、土地补偿及其他纠纷事项,三人多次到南召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吵闹,滋扰、纠缠机关工作人员,扰乱单位工作秩序。
      南召县检察院认为,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召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以要求处理陈清平等事项为由到南召县纪委监委吵闹、拦截工作人员,致使会议中断;以索要征地补偿款及上访救助款等事项为由到城郊乡政府吵闹,严重扰乱办公秩序;并以上述上访要求为由到中央巡视组入驻的郑州市黄河迎宾馆门口扯横幅、冲击宾馆门口,引起大量人员围观,致使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以此向相关单位索要救助款及“退耕还林款”共计15万元,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南召县法院并未认定检方指控的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犯敲诈勒索罪的依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不予支持。
      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三名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于2020年1月9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三人坚称自己是正常上访行为,进行的是合法的维权诉求。被告人贺立香否认在黄河迎宾馆有拉横幅行为,要求检方出示相关监控录像或照片。审判员表示将会和基层法院做工作,看是否能够调取,目前无法明确答复。
      贺立军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只去了黄河迎宾馆一次,并没有拉横幅,因为天气炎热,贺立顺昏倒后送医,昏倒后有人围观。
      贺立军的辩护律师常伯阳表示,检方将指控敲诈勒索罪中的其中一项事实拆出,指控四人寻衅滋事,但没有书证物证等证据证明扰乱公共秩序。中央巡视组具有信访功能,并不是非信访场所,县纪委和乡政府属于办公场所,也不能算是构成寻衅滋事的公共场所。
      今日,被告人贺立军收到判决书。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贺立军、贺立香、贺立文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经查,三上诉人在党政机关、中央巡视组驻地周边等场所,实施打横幅、拦车辆等行为,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符合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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