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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已为1242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近4420万元,向7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实施“稳岗返还”近1202万元,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据了解,今年初我市出台专门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推动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实施就业援助帮扶就业等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重点是“稳岗返还”政策。市相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条件、流程进行细化和明确。
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同时,企业还应提供通过民主程序与工会组织等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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