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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戴源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倪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尹金来、马俊健、周键云,秘书长、党组成员徐国均出席。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决定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试行)。
倪峰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围绕民生和社会治理,抓好惠民立法,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指示要求,围绕“三市”战略、“两海两绿”路径和“两高”目标要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要在市委领导下,认真抓好立法计划实施,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以高质量立法护航盐城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倪峰指出,机关党组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承担政治责任,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履行好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做好重要工作的谋划、实施、督查,确保人大机关高效运行;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议事;要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政治标准贯穿于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全过程;要切实加强机关党组自身建设,切实承担起机关党的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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