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近日决定,吴永宏同志任中共南通市委常委。 吴永宏,男,1969年2月生,汉族,江苏如皋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08月参加工作。 现任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副市长。
履历 1987年09月至1991年07月,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政专业学习; 1991年08月至1996年04月,如皋市财政局国资科、预算科办事员; 1996年04月至1997年10月,如皋市财政局农发办副主任(其间:1995年9月至1997年8月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7年5月如皋市高明乡财政所副所长); 1997年10月至1999年11月,如皋市财政局农财农税科副科长(其间:1997年3月至1998年3月挂职任如皋市高明乡刘岱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1999年11月至2000年04月,如皋市财政局局长助理; 2000年04月至2001年02月,如皋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国资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8年5月至2000年5月如皋市花园乡党委副书记); 2001年02月至2002年08月,如皋市柴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年08月至2002年10月,如皋市柴湾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2年10月至2004年03月,南通市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年03月至2008年12月,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2004年11月高级审计师,2004年12月高级会计师)(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苏州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毕业,2004年5月兼任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服务组组长,2005年6月兼任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12月至2009年02月,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2009年02月至2010年04月,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兼市政府驻西南办事处主任; 2010年04月至2011年05月,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政府驻西南办事处主任(其间: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南通市对口援建四川绵竹新市地震灾区指挥部总指挥、党委书记); 2011年05月至2011年06月,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正处级); 2011年06月至2012年02月,南通市崇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正处级); 2012年02月至2017年02月,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毕业); 2017年02月至2017年03月,南通市政府副市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年03月起,南通市政府副市长。 十二届南通市委委员、南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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